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2025年考研复试工作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
(一)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
招生院系所 | 招生专业(代码)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会计学院 | 审计(125700) | 全日制 | 145 | 194 | 48 | 96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招生院系所 | 招生专业(代码)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是否接收调剂 |
会计学院 | 审计(125700) | 全日制 | 5 | 184 | 43 | 91 | 是 |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线下)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详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单科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1.一志愿考生复试定于3月28日-3月30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将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及会计学院官网。
2.复试地点: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文翔路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五、资格审查
(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报到时需提交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6.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考核表(考生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签名、盖章);
7.一志愿考生情况登记表(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8.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9.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其他能够反映相关学习情况、实践实务经历、综合素质及能力、个人特长等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研究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关于《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考核表》,应届本科生请交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支或党委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不得到村、居委会办理。
(三)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上述有关材料。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等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六、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折算分和复试折算分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3)×50%。
七、录取规则
(一)复试总分低于180分(满分3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后续政审不作量化计入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者不予录取。
(四)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1.“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成绩;2.初试总分;3.“审计学”成绩;4.“财务会计”成绩;5.有无审计、会计相关职业资格证书(CPA、ACCA、CIMA、CIA、CISA、AIA、USCPA等相同层次的证书)。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计划单列,专项专用。
(六)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7天,事前任何个人与单位均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七)在学校上报录取数据前,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向下递补。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调阅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签署《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诚信应考。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拍照、录音、录像、直播等,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或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会计学院 | 王老师、马老师 | 021-67705287 | kjyjs@lixin.edu.cn |
研究生处 | 沈老师 | 021-67705124 | lxyz@lixin.edu.cn |
十、其他
1.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后续安排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学校研究生处官网(https://gs.lixin.edu.cn)及学院官网(https://kjxy.lixin.edu.cn)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为便于联系,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我校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请广大考生谨防诈骗。
3.在复试和录取期间,如上级管理部门和学校有新的政策和规定,学院将及时通告,并遵照执行。
4.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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