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2025年考研复试通知,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要求、辽宁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辽宁省招考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一志愿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2025年我校一志愿复试采取差额方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20%(上线生源不足的研究方向除外)。在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士兵计划考生英语成绩执行B类考生分数线),按照各专业(研究方向)的初试成绩排名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附件1)和复试名单(附件2)。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考生资格审查,由二级学院(部)负责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附件3);
3.大学成绩单(所在大学教务处盖章);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5.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
6.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附件4);
7.《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
8.按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9.体现考生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运动员等级证明等;
10.沈阳体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
11.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6)。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单独装订,其余纸质版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报到当天现场查验收取。凡不按规定时间和标准提交材料的,不予复试。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一志愿复试新闻与传播硕士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其他专业(方向)进行现场复试。
一志愿复试时间拟定为2025年3月23日—31日。具体复试日程参见各学院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流程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要求考生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为笔试。
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主干课程,合计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如下:
序号专业(领域)加试科目
1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心理学、学校体育学
2040302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心理学、学校体育学
3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心理学、学校体育学
4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心理学、学校体育学
50403Z1体育管理学运动心理学、学校体育学
60403Z3运动康复学神经康复学、肌肉骨骼康复学
7045201体育硕士体育教学运动心理学、教育学
8045202体育硕士运动训练运动心理学、教育学
9045204体育硕士社会体育指导运动心理学、教育学
10055200新闻与传播硕士大众传播学、新闻学概论
11045112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德育与班级管理、学校体育学
12045400应用心理硕士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
(三)综合面试
理论类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专业面试和英语考核,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类专业(方向)的考生参加专业面试、英语考核及技能测试,满分分别为100分。考核标准按各二级学院(部)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执行。
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辽宁省属执行A类考生分数线)的全国初试国家分数线要求。士兵计划考生英语成绩执行B类考生分数线。
2.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对调剂考生第一志愿范围做出要求(附件7)。
3.技能类研究方向考生本科专业应为体育类专业,国家一级及以上(或相当等级)运动员除外。
4.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的外语语种,不接收调剂。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和系统审核,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二)调剂程序
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三)调剂遴选原则
1.坚持按需接收调剂,公平公开,竞争择优;
2.坚持科学选拔,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政策透明,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5.兼顾学科特色和特殊才能,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或相当等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符合调剂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进入调剂复试。
6.严格按照接收调剂条件对考生进行筛选,在满足申请条件的考生中,根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术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六、录取办法
(一)分数计算及录取顺序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研究方向)从高到低排序,分别录取。
学科类专业方向: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面试成绩*48%+英语成绩*2%。
技能类专业方向: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专业面试成绩*0.3*48%+专业技能成绩*0.7*48%+英语成绩*2%。
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同分并列情况,按照计划名额,优先录取国家一级及以上(或相当等级)运动员考生,再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成绩同分并列,分别按照初试外国语、初试政治理论、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顺序取成绩较高的考生录取)。
(二)专项计划单独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三)加分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
2.资格审查或各层级校验不合格的;
3.存在作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
4.对复试过程进行录播、直播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的;
5.身体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6.专业面试(学科)或技能测试(术科)成绩低于60分的;
7.同等学力加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
8.在复试结束前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的。
七、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八、纪律监督
(一)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等部门对研究生复试、调剂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24-89166642。
(二)实行复议制度。复试工作中,如考生对复试过程、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在复试结果公布7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并在受理复议的7日内予以答复。电话:024-89166572。
九、考生注意事项
(一)技能类考生请认真查看技能测试标准,按需做好考试准备,尤其注意身体健康,确保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平安考试。
(二)考生来校乘车路线:沈阳体育学院在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北门封闭,统一由南门进校。沈阳南站下车步行20分钟或乘出租车5分钟到沈阳体育学院南门。
(三)复试期间食宿自理,学院附近有宾馆和招待所。
(四)候考和考试期间不得使用电子设备,电子设备在固定区域存放,不得带入候考区域,请专业面试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纸质复习资料。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不以任何形式记录、保存、对外传播复试内容。
(六)请一志愿考生于3月20日前按照报考专业所属学院添加相应QQ群,请以“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申请加入并备注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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