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5.03.19 08:53

西藏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西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

  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

  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

  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

  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

  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区教育大会的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

  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

  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加强

  创新潜质考核,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对考生创

  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

  颖而出。维护教育公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全面

  考查、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领导、遵循政策、

  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

  科学性。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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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建网络保障小组、电力保障小组、远程

  复试平台服务小组、监督检查小组等。其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部署各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讨论并处理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发

  生的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事

  件与人员。

  2.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

  取办法。

  3.领导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4.审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5.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在编人员参

  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

  的培训。

  3.对本学院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复试小组

  各学院根据招生专业须成立相应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

  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

  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不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英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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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人员),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另须配备复试秘书和

  助理考官。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一个及以上专业

  复试小组。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随机确定专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复试专家在复

  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

  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

  和评判标准。

  3.随机选定考生次序,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

  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

  交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

  4.负责复试命题、组织等。命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

  放性试题,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提前命制好充足

  (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试题外泄。

  5.同一专业若成立了几个专业复试小组,小组之间复试

  内容及难易程度要相当、复试标准要统一、复试成绩要均衡,

  避免出现不公平现象。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2025 年西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

  试方式。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及公共管理硕士、旅

  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以线上笔试形式

  进行外,其他所有专业不举行复试专业课笔试。

  (二)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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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国家要求,4月7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

  4 月28日前完成调剂生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具体复试

  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由学院通知准确复试时间。

  (三)复试信息公布

  学校及时发布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名单、录取名单等信息。参加专项

  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复

  试名单时进行备注说明。

  (四)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复试采取差额形

  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

  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所有考生必须签订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

  (3)应届生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

  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报考专业对学位有要

  求的考生及有学位证书的需提供)。

  (5)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专升本,考生还

  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6)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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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证明,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8)提交《西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交《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11)学校及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2.复试前考生须将上述相应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的复

  试系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

  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新生报到

  时,学校将严格审查其原材料。

  (六)复试内容

  复试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

  语听说能力测试。复试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公共管理硕

  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参考书

  目详见《西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考试

  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

  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考核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

  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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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

  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

  和职业素养。总分5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考核考生在本专业(领域)以

  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

  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及心理

  健康情况等。总分40分。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的考核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总分10分。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课程以线上笔

  试形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

  6.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还须参

  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以线上笔试形式进行,满分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同一专业(领域)的复试方式、难度和评定标准要统

  一。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

  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

  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

  期间,复试小组成员注意言行规范,严禁做任何与复试无关

  的事情。

  (七)复试成绩

  1.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

  测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0%+思想政治理论笔

  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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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

  测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3.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折算后占60%,复

  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之和,为考生考试

  总成绩。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四、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所有复试考生复试成绩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

  中任意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

  不计入总成绩。

  (三)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学生,一律视为放

  弃复试资格,复试总成绩记为0分,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五)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

  料、考试违纪、替考等,不予录取。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

  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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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承担相关责任。

  (七)未达到教育部其他要求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

  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

  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不符合体

  检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违规处理

  (一)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

  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二)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其招生工

  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

  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

  人实行问责。

  (三)所有参加复试人员必须签订《西藏大学2025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责任书》,任何人不得私自泄露考

  生复试成绩、排名、录取等重要信息。所有参加复试命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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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必须签订《全国硕士研究生自命题保密责任书》,参与复

  试命题人员务必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违规者一律按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一)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要求,复试录取期间,复试

  分数线、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均由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擅自公布或泄露。违规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西藏大学调剂专业、调剂要求等调剂信息以学校

  官网公布为准。

  (三)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四)学校开通咨询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1)6405192。

  纪检监察处办公室:(0891)6405100。

  (五)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

  将做相应调整。

  (六)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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