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电子科学系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5.03.18 14:41

  华东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系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按一级学科专业成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各环节的考核。

  三、分数线、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名单请见附件。

  2.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拟于2025年3月22日周六进行。

  复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信息楼。

  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邮件通知,请考生关注我系通知。

  五、复试资格审核

  1、我系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在3月20日12:00前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ecnu.edu.cn/logon?zsxm=2,以下同),签订、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考生请提供与初试阶段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证明: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提供成绩单;⑤现阶段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及本科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1)综合能力考核占80%(400分),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

  (2)外语能力考核占20%(100分),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

  复试总分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时,我系还将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系认为有必要时,可依程序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2.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若考生在复试时发生违纪行为,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于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6+复试成绩总分×0.4)进行排序,按学科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学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相应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全面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重视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等。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1-34756351

  电子邮箱:cljiang@ee.ecnu.edu.cn

  录取工作监督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ynwu@phy.ecnu.edu.cn

  十一、其他

  本细则经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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