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2025年考研调剂要求!为帮助考生顺利完成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后的调剂工作,我们特别整理了最新的调剂政策及院校信息。包含了调剂流程、具体要求、注意事项及热门高校调剂信息,确保考生能够准确、高效地进行下一步申请。
北京物资学院2025年考研调剂要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要求详见报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专业。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二、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办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各类加分)×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各类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50%,由各报考学院自定。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相同时,录取规则由招生学院确定。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能按期签订合同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