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2025.02.06 15:58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

  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和秘书长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的任免。组成人员的任免决定以后,都由国家主席负责宣布。 国务院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的每届任期相同,即为5年。任期届满后,由新一届的全国人大决定,组成新的国务院。宪法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疑难点】国务院主要组成机构【新增】

  (1)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处理国务院日常事务的行政机构。

  (2)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具体履行国务院基本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构,由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组成。各组成部门的负责人都是国务院的组成人员。

  (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是国务院为了管理某类特殊的事项或履行特殊的职能而单独设立的一类机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目前只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国务院直属机构,即专门业务主管机关,具有独立行政管理职能。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

  (5)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各项专门事项的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例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

  (6)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如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邮政局、国家铁道局等。

  (7)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是协调国务院内部跨部门业务的行政机构,如国家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等。

  (8)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如国家气象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华社等。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的介绍,相信你可以掌握所有的知识点,并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

    获取验证码
    收不到短信?点此接收语音验证码
    电话拨打中...请留意来自125909888237的来电
    60秒后可重新获取
    《新东方在线注册条款》  、  《隐私权保护政策》  及  《儿童隐私保护政策》
    账号密码登录 找回密码
    国际手机登录
    《新东方在线注册条款》  、  《隐私权保护政策》  及  《儿童隐私保护政策》
    手机快速登录 找回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