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种类
2024.10.31 17:13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种类”,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种类

  物权的种类:

  (1)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

  完全物权是对标的物为永久全面支配的物权;

  定限物权是仅能在特定范围内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定限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支配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设定的,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定限物权。

  (3)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存在于动产之上的物权称之为动产物权;

  存在于不动产之上的物权称之为不动产物权。

  (4)主物权和从物权:

  主物权不需从属其他权利,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以上就是关于“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物权的种类”的介绍,相信你可以掌握所有的知识点,并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