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对于考生来说,院校自命题考研大纲是了解考试要求、指导复习的重要依据。考生应根据大纲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并结合自身的兴趣和特长,做好专业选择和备考规划。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常州大学2025自命题考研大纲::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供大家参考。
科目代码、科目名称 884 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
一、基本内容
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和体系;民法的性质;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客体)、自然人(自然人的概念与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住所)、法人(法人的分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设立与登记;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终止;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的设立;非法人组织的财产责任;非法人组织的解散)、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法定类型;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民事权利的取得和变动;民事权利的行使;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代理(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代理的分类;代理权;代理权的行使;代理行为及其效果;代理权的消灭;无权代理)、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分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侵害英雄烈士等人格利益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时效制度和期间(时效制度概述;诉讼时效概述;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和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后果;期间与期日)
物权概述(物权的概念、性质与特征;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物权的类型)、物权法概述(物权法的含义、调整范围与功能;我国物权法的立法目的;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变动(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模式;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非因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物权的消灭)、物权的保护(确认物权的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恢复原状的请求权)、所有权(收与征用;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与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占有(占有的效力;占有的保护;准占有)
债的一般原理(债的概念及其特征;债的要素;债的分类;债的法律适用)、合同(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关系;合同的分类;合同法的概念、特征与调整对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和法律拘束力;要约;承诺;特殊形式的要约与承诺;强制缔约;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条款及其分类、格式条款、免责条款、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和可撤销合同)、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漏洞的填补;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情势变更)、合同的保全(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合同债权的转让;合同债务的移转;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清偿;合同的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形态及其责任;履行责任;损害赔偿责任;违约金责任;定金责任;双方违约和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违约;免责事由)、合同的解释(合同解释的原则)、转移财产的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提供服务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的一般规定;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合伙合同(合伙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伙合同的内容;合伙合同的终止)、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人格权的一般规定(人格权的概念与性质;人格权的种类;一般人格权;公开权和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人格权的民法保护;对人格权保护的特别规定)、具体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和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和性自主权)
婚姻家庭法与亲属关系(婚姻家庭法与亲属;身份权)、亲属身份的发生和消灭(结婚;离婚;亲子;收养)、亲属身份关系(配偶权;亲权;亲属权)、亲属财产关系(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继承法与继承权(继承与继承法;继承法律关系;继承权)、遗产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产赠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处置(遗产处理;共同继承;遗产分割)
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调整功能和保护范围;侵权行为及其形态;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方式;侵权责任竞合与侵权责任并合;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形态(特殊侵权行为与替代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与连带责任;分别侵权行为与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竞合侵权行为与不真正连带责任)、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规则;人身损害赔偿;人格权财产利益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一般侵权责任类型(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人身;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人格;妨害家庭关系;侵害物权;侵害债权;侵害知识产权;媒体侵权;商业侵权;恶意利用诉讼程序)、特殊侵权责任类型(责任主体特殊的侵权责任类型;《民法典》规定的其他特殊侵权责任)
刑法概说(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创制和完善;刑法的根据和任务;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犯罪概念;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概述;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概述;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概述;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单位犯罪)、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认识错误)、正当行为(正当行为概述;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犯罪既遂形态;犯罪预备形态;犯罪未遂形态;犯罪中止形态)、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概述;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罪数形态(罪数判断标准;一罪的类型;数罪的类型)、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概述;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刑罚概说(刑罚的概念;刑罚的功能;刑罚的目的)、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的体系;主刑;附加刑;非刑罚处理方法)、刑罚的裁量(刑罚裁量概述;刑罚裁量原则;刑罚裁量情节)、刑罚裁量制度(累犯;自首与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刑罚的消灭(刑罚消灭概述;时效;赦免)
刑法各论概述(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刑法分则的体系;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述)、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分述)、侵犯财产罪(侵犯财产罪概述;侵犯财产罪分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危害国防利益罪分述)、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概述;贪污贿赂罪分述)、渎职罪(渎职罪概述;渎职罪分述)、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军人违反职责罪分述)
二、考试要求(包括题型、分数比例等)
1.名词解释(共6题,每题5分,共计30分)
2.简答题(共6题,每题8分,共计48分)
3.论述题(共2题,每题20分,共计40分)
4.案例分析(共2题,每题16分,共计32分)
不需要使用计算器
三、主要参考书目
1.《民法学(上、下)》(第六版),王利明、杨立新主编,法律出版社,2020 年
2.《刑法学》(第十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 年
原标题: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文章来源:https://gs.cczu.edu.cn/2024/1018/c1798a37367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