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硕士是近几年专硕考试中比较热门的专业,尤其是近几年考税务硕士的人越来越多,为了帮助大家能更好的进行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税务硕士备考练习:自产自用消费品征税范围“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产自用,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者用于其他方面。其征税范围的确定分为以下几种
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即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不征税,只就最终应税消费品征税。
②用干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对外销售,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总体上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行从价定率计税的,应纳消费税=销售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计税的,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实行复合计税的,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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