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大家带来“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相关内容,考研会计硕士备考是一个辛苦的过程,希望通过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分享的考研会计硕士备考知识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更多考研会计硕士相关内容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下列固定资产除外: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按照规定单独估计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1.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2.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
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提示】对于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而是一项新事项。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确定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应依租赁合同而定。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以上就是关于“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固定资产折旧范围”的内容,更多考研会计硕士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