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
2024.09.27 17:18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a.本罪没有最低数量要求。

  b.与诈骗罪的区别:故意贩卖假毒品骗取钱财的定诈骗罪;将假毒品误认为是真毒品进行走私、贩卖、运输的,以本罪未遂处罚。

  c.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及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升格法定刑,不并罚。

  (2)非法持有毒品罪 是一个兜底性的罪名,因实施其他犯罪而持有毒品的,按照所实施的毒品犯罪定罪处罚,只有不能查明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的才定本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a.与一般的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区别:对象不同。

  b.事先有通谋的构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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