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2024.09.27 07:55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一)污染环境罪

  1.概念: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制度与公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2)客观方面要求具备三个条件:

  ① 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② 实施了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

  ③ 严重污染环境。

  (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过失。

  (二)盗伐林木罪 与盗窃罪的界限:将已经砍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三)滥伐林木罪 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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