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危害公共卫生罪
2024.09.27 17:18

  面对法律硕士考试,知识点的复习是至关重要的。在初期的备考中,针对法硕知识点内容,考生们要不断反复的进行背诵,一刷理解,二刷背诵,三刷重点,因此对于知识点的复习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危害公共卫生罪”,供大家背诵复习。

  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危害公共卫生罪

  (1)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转定故意伤害罪。

  (2)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

  a.主体不同:前者是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后者是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b.主观方面不同:前者是过失的,后者是故意的。

  c.对结果的要求不同:前者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后者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3)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是无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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