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为大家带来“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其他应收款借方表示”相关内容,考研会计硕士备考是一个辛苦的过程,希望通过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分享的考研会计硕士备考知识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更多考研会计硕士相关内容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其他应收款借方表示
其他应收款借方表示
其他应收款借方表示资产增加。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提示】职工出差从企业预借的差旅费也计入其他应收款。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提示】支付押金方:其他应收款;收到押金方:其他应付款。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基本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各种其他应收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
2.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其他应收款等
以上就是关于“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其他应收款借方表示”的内容,更多考研会计硕士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