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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
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相关税费:包括计入存货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2.运输费: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存货支付的运输费,按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金额计入存货成本,按其运输费与增值税税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
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包括入库前的仓储费用、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应当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二)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包含:
1.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一定计入存货成本
(1)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
(2)加工费(不含增值税)
(3)往返运杂费
2.收回委托物资时不一定计入存货成本
(1)消费税: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或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不计入存货成本。小规模纳税企业交纳的增值税不可以抵扣,计入存货成本。
(三)自行生产的存货
自行生产的存货的初始成本包括生产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四)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企业取得存货的其他方式主要包括接受投资者投资、企业合并等。
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2.通过劳务取得的存货
通过劳务取得的存货,其成本按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于该存货的间接费用确定。具体核算见收入一章。
(五)不计入存货的成本的相关费用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例如,企业超定额的废品损失以及由于自然灾害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损失,由于这些费用的发生无助于使该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不应计入存货成本,而应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在采购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
入库后发生的储存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则应计入存货成本。例如,某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为使生产的酒达到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所必须发生的仓储费用,应计入酒的成本,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
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比照该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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