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考研考生入场安全检查公告
2023.12.21 10:11

  考研初试考试,考场的安排对于考生们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尤其是对于距离考场比较远的考生,大家需要提前到考场踩点。避免考试当天因为天气、堵车等不确定性的因素,导致我们迟到。具体的各院校的考点安排以及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考研考生入场安全检查公告。

  考研倒计时,冲刺刷真题!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考点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进入封闭考区及考场安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东北林业大学考点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封闭期间(12月22日12:00至24日18:00)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封闭区域内。

二、我校考点将采用“1+1+1”安全检查模式进行安全检查,即进入考区须主动存放手机、进入考场楼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查、进入考场须通过金属探测仪检查,实施程序为:

(一)存放手机

携带手机的考生在进入封闭考区前,须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在科学会堂以考场为单位有序排队并妥善将手机交由工作人员集中存放后方可进入封闭考区,未携带手机的考生可通过其他的通道直接进入封闭考区。

考生不得携带考试违规物品进入封闭考区,如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无线电作弊器材、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等。

(二)通过智能安检门

考生可从考场楼正门(丹青楼B门)进入考场楼。进入考场楼前,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令及安排,持准考证、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及随身物品检查,有序通过安检后进入考场楼。

考生通过安检时发现疑似携带违规物品、提示异常报警的,应全程在安检工作人员监督下直接进入异常情况处置区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后,闭环进入“智能安检门”再次人物分检,待检查结果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楼。

对于经反复安检后设备仍报警,无法通过正常安检的,将由两名(含)以上与考生同性别的安检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排查。有必要的,安排在复检室进行。

(三)进入候考区

考生进入考场楼后可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沿专用通道进入丹青楼1楼候考区候考(上午7:45前、下午13:15前),待到进入考场时段,步行前往考场。

(四)考场安检核验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按照楼层工作人员引导在考场门前安静、有序排队,将随身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至考场内“小件物品”存放处,持准考证、身份证配合监考教师安全检查、证件核验。

我校考点所涉及的所有统考科目考试中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考生来校考试只准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准考证注明所需携带的用具(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部分自命题考试科目特殊考试用具说明公告)。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五)对号入座

考生按座位号对号入座,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离开座位和考场。确有需要且经允许后离开考场的,再次进入考场前须进行安检核验。

三、考生须积极配合安检工作,检查过程中如安检设备报警,考生要自觉向工作人员解释、主动出示相关物品。经安检合格后,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楼和考场参加考试。对以任何理由阻挠、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终止其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应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我校考点审核通过后,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电子邮箱:见官网,咨询电话:见官网)。

五、考生应在考前密切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东林研究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和提示,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积极配合考点工作。

六、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考点提示”,携带好规定用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同时,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提前到达考试地点,留足入场安检时间。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原标题:东北林业大学考点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入场安全检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z.nefu.edu.cn/info/1025/3263.htm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