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复习:公共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2023.12.15 08:28

  公共管理硕士也是专硕考试的热门专业,尤其是近几年考MPA的人越来越多,为了帮助大家能更好的进行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公共管理硕士复习:公共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共管理硕士复习:公共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公共组织部门的设置原则是指在设置公共组织部门时所必须依据的程序上、法制上的原则。公共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具体如下:

  (1)职能目标原则

  职能目标是行政组织存在的基础,只有合理地划分职能结构,明确行政目标,才能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组织结构。①政府职能的变化导致政府组织机构的变化。②政府管理权限的转移必然导致政府组织机构的变化。③新的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需求必然导致政府组织结构的扩大与分化。④临时管理任务要求政府设置新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2)完整统一原则

  完整统一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的各层级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职能体系。它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政府职能要完整统一。要求人负其责,各个部门之间职能完整统一,不能脱节。

  ②行政目标要完整统一。政府的行政目标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各级各类行政组织要在政府管理职能的总目标下,分级分类地分解为子目标。③政府机构设置要完整统一。职能部门之间要划分职能目标和管理权限,层级组织之间要明确隶属和制约关系,明确下级对上级的服从关系。④领导指挥要完整统一。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由上级机关和行政领导统一领导和指挥,形成一个完整的领导和指挥垂直系统。

  (3)精简原则

  政府凌驾于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由人民提供其资源,因此,它必须讲究成本效益和投入产出,实现高效、廉洁、精干、效益的行政目标。①行政机构要精简。行政机构规模的大小,从根本上反映了政府的效率和廉洁程度。行政机关的功能必须齐全,机构必须精简。②行政人员要精干。行政机构庞大臃肿,必然出现人浮于事的现象。行政工作人员要少而精,不仅能减少行政成本,而且能够实现高效廉洁的目标。③办事程序要简化。简化办事程序,减少过多和不必要的行政环节,是实行精简原则的重要方面。

  (4)法制原则

  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严格的法律规定,要有统一的法律程序,必须根据宪法和政府组织法以及其他的有关的编制规定予以设置。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的数量、地位、编制、隶属关系、行政程序和行政行为等都必须依据法律来设置。行政机关因为具有法律地位才有权威,才能行使职权,发挥管理效能。依法设置的行政机构才能杜绝机构设置的随意性,才能避免部门林立、机构臃肿。

  (5)职、责、权一致的原则

  任何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都必须贯彻执行这个原则,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职、权、责必须是一致和平衡的。在行政组织中,要做到权责一致;职、权、责一致的原则也要体现到具体的行政人 员身上;权责一致要求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奖惩和升降制度;实行权责一致必须对职务和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 权责一致要求必须把管人和管事统一起来。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公共管理硕士复习:公共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预祝大家都能考出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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