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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秦汉行政制度的对比
中央制度
1、皇帝制度。“君权神授”。 (1)秦代首创皇帝制度。在秦代以前,“王”本是统治者最崇高的称号。商、周的君主均称为王。战国年间,王室衰落,七雄也自称为王。【见芈月传】秦统一后,功业盖三皇五帝,故为皇帝。 (2)汉天子正号皇帝,自称朕,臣民称之陛下,其言制诏,史官记事上,车马衣服器械百物乘舆,所在行在,所居禁中,印玺,所至幸,所进御。 2、三公九卿 (1)秦代,“三公”,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秦始皇始置)。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 (2)汉初,汉承秦制,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为“三公”西汉中期,武帝。丞相改为大司徒,太尉改为大司马,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九卿也由丞相统辖而改为三公分管。 (3)尚书台的建立和完善是重要发展。
地方制度
郡县制与分封制。 (1)秦代。废周朝分封制,建郡县制。设36郡。郡是秦代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建制,其行政长官为郡守。郡之下设县。县万户以上置县令。主要是征发赋役,“理讼平贼”。县有丞、尉等属官。县下设乡,乡又由里组成,里有里正。里之下还有以十户编成的什和以五户编成的伍。户是男耕女织的个体家庭,而什伍则是秦皇朝进行统治和剥削的最基层的社会组织。 (2)汉代。初期采用郡县制与分封制,后期为防止诸侯割据,设郡县。县以下设乡、里、亭,基层推行什伍编制的户籍制度。 东汉末期,西汉武帝时设置的监察区州,逐渐演变为地方一级独立的行政机关,从而形成州、郡、县三级的地方政权机构。
官吏管理制度
1、秦代官吏管理。(1)任免。“世官制”的葆子制度和学吏制度。商鞅变法后,废世亲世禄制,实行军功爵制。文官采用客卿制度。保举制。 2、汉代官吏管理。 (1)察举。“孝廉”、“秀才”、“贤良方正”、“孝悌力田”、“明经”、“明法”、“文学”等 (2)征召。一是皇帝诏令各郡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诏举,也叫“举贤良文学”;另一种是皇帝特诏征用有特殊才能或德高望重之士,由皇帝派遣专使以特诏聘书“辟书”聘请。 (3)辟举。(4)任子和荫袭。(5)太学补官。 3、上计课考。 秦代的课考。劳绩制。 汉高祖 “宁告之科”,“告”分为“予告”和“赐告”。前者是省亲的假期,后者是养病。赐告是罢免官吏。退休称为致仕。汉时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
监察制度
(1)秦代。 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 “吏有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吏有五失:一曰见民 (倨)敖(傲);二曰不安其鼂(朝);三曰居官善取;四曰受令不偻;五曰安家室,忘官府。【《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为吏之道》。 (2)汉代。 中央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大夫为首。 地方:司隶校尉和刺史。司隶校尉“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 “三独坐”东汉,司隶校尉、尚书令、御史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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