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犯罪客观方面
2023.04.20 07:51

  考研法硕综合复习考试过程中,具体的备考指导,对于大家的备考来说有更好地指导意义。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犯罪客观方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犯罪客观方面

  危害结果的分类

  危害结果的分类:(1)以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构成要件结果和非构成要件结果;(2)以危害结果的现象形态为标准:物质性危害结果与非物质性危害结果;(3)以危害结果距离危害行为的远近为标准: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危害结果 。

  危害结果的概念

  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危害结果有广义和狭义的危害结果,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害事实,包括属于构成要件和不属于构成要件的结果;狭义的危害结果是指刑法规定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果,包括标准犯罪构成的结果和派生犯罪构成的结果。

  不作为犯的分类

  不作为犯的分类:(1)纯正的不作为犯:只能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的不作为犯;(2)不纯正的不作为犯:既可以以作为的方式构成,也可以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的不作为犯。

  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

  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1)法律上的义务;(2)职务或业务上的义务;(3)法律行为产生的义务;(4)先前的行为产生的义务。

  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犯罪行为

  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形式:(1)作为:是指积极的行为,即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某种被刑法禁止的行为;(2)不作为:是指消极的行为,即行为人消极的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

  以上就是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犯罪客观方面”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多考研法硕复习指导内容尽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