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考试,大家需要提前关注一下各院校的考点安排,如果时间允许,最好提前到考场“踩踩点”,计算一下路上的时间,如果离着比较远的同学,也要考虑提前订房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中国音乐学院考点2023考研考生须知”,供大家参考。
考研倒计时,冲刺刷真题!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5 日举行。中国音乐学院考点(代码 1146)在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 1 号中国音乐学院院内。为了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请在中国音乐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并严格遵照执行。因未按本须知要求,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一部分 入场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25 日。具体考试安排将于 12 月 22 日 在 中 国 音 乐 学 院 研 究 生 院 网 站(https://yjsy.ccmusic.edu.cn)发布。
二、考前准备
1. 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 幅面白纸打印,彩色、黑白均可;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 个人健康监测
(1)考生须从考前第 5 天(12 月 19 日)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北京市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纸质版,须完整填写并签字),并由考生在参加首场考试前交予考场监考人员。
(2)所有考生要进行考前抗原或核酸检测,请考生视个人情况自行做好相关检测安排。须于 12 月 20 日中午 12:00 前通过“2023 年北京市研究生考试考生信息采集系统” (https://bjyk.bjeea.cn)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模块,填报本人 24 小时内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12 月 19 日中午 12:00 以后的)。请考生诚信填报,并对此负责。
特别说明:考生抗原试剂自备或根据学信网发送的微信或短信信息里的领取方式自行领取。
三、考场分布
1. 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安排在教学楼考区进行考试。
2. 12 月 20 日上报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安排在国音堂考区进行考试。
四、进考点要求
1. 考生进考点需要核验的信息
(1)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
(2)准考证。
2. 考生应于考试当日上午 7:00 前、下午 12:30 前到达中国音乐学院南门,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
3. 进入教学楼考区进行考试的考生,进考点前须检测体温,高于 37.3℃的须服从考点安排进行考试。
4. 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 N95/KN95 口罩。
5. 考生所乘车辆不能进入考点,考点门前大街不设停车位。
五、进考区、考场要求
1. 考生进考区、考场需要核验的信息
(1)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
(2)准考证。
2. 考生进入考场时间:上午 7:50、下午 13:20。 3. 考生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
4. 进入教学楼考区(考场)进行考试的考生,须检测体温,高于 37.3℃的须服从考点安排进行考试。
5.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做好考试相关准备,提前上卫生 4 间,进入考场后不得再出考场。
6. 考生考试期间随身物品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本考点不设置寄存处,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要求
1. 因提交抗原或核酸结果变化,部分考生的考场座位可能需要重新编排(与已公布信息有变动),请考生考前务必保持研招网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以便及时接收重要提醒提示信息。
2. 本考点将使用“监考机器人”“监考助手”、“监考大师”、“金属探测仪”等设备监测考场环境,对于疑似违纪考生,监考或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其他考生答题的情况下,有权对疑似考生进行询问、质疑和留取影像等资料。
3. 考生务必按照指定路线和引导人员的要求进出考点、考区、考场,不得拥挤,自觉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国音堂考区的考生,中午不离开考场,在考场内用餐。
4. 因条件所限,教学楼考区不提供午餐,请各位考生提前自行做好安排。
5. 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bjeea.cn)、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ccmusic.edu.cn)公告通知信息。考试当天 5 如遇应急状况,请各位考生务必理解、配合、服从考点现场安排。
第二部分 诚信考试
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正式实施。刑法相关条款明确了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或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四种情形均构成刑事犯罪,均可以给予刑事处罚。
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正式施行。自 2021 年 9 月 4 日起,《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
请考生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请考生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第三部分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 6 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疫情防控所需口罩及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橡皮、尺子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北京市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原文链接:
https://yjsy.ccmusic.edu.cn/zsgz/ssyjszs/3661dea8244e426282ddaf36a1b9fce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