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考试,大家需要提前关注一下各院校的考点安排,如果时间允许,最好提前到考场“踩踩点”,计算一下路上的时间,如果离着比较远的同学,也要考虑提前订房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北京工业大学考点2023考研初试考生须知”,供大家参考。
考研倒计时,冲刺刷真题!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2年12月24-26日举行。北京工业大学考点(代码1105)考场分布在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为了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特发布此须知。请在北京工业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等系列通知以及本考点发布的各项考试信息,严格按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考试地点及交通信息
北京工业大学考点(1105)的考场分布在平乐园校区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本考点各考试大楼及行进路线分别实行闭环管理,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关注,以免耽误入场时间。
根据防疫管控要求,本考点将不安排考生提前查看考场,考试期间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请考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学校。考生可乘坐地铁14号线,在北工大西门站下车(C东南口出),北行约200米即可到达学校西门。
二、考前准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注意: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根据考生在12月20日12:00前填报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部分考生的考试大楼及考场号可能存在调整。我考点考前1天将在北工大研招网发布通知公告,并短信提示涉及调整的考生。
请相关考生收到相关提示后,即刻查看考场调整安排。如与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不一致,请以通知及短信为准。
请考生务必保持报考时填报的手机通讯畅通,关注手机短信,取消短信拦截,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考生若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疫情防控须知
1.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以下简称《须知》),考生须从考前第5天(12月19日)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打印并携带“健康承诺书”(见附件)。“健康承诺书”由考生在参加首场考试前,按照要求交予工作人员。
2.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三、考生入场、离场
(一)进入考点要求
1.入口地点
在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考试的考生,分别由不同入口进入考点,通过独立封闭考生通道前往相应考试大楼。
(1)第一教学楼考生:请从学校西门北侧闸机沿封闭通道步行进入考点。
(2)第二教学楼考生:如原考试大楼在第一教学楼,请从学校西门南侧闸机沿封闭通道步行进入考点,前往第二教学楼。如原考试大楼在第三教学楼,由校内自行前往第二教学楼。
(3)第三教学楼考生:请在第三教学楼南侧沿“校内考生路线”进入考试大楼。
2.进入考点时间
【12月24日-25日】
第一教学楼考生(12月24-25日):上午7:00起、下午12:40起排队候检。
第二教学楼考生(12月24-25日):上午7:00起、下午12:40起排队候检。
第三教学楼考生(12月24-25日):上午7:10起、下午13:00起排队候检。
【12月26日(仅5开头科目考生)】:上午7:30起排队候检。
为避免入校核验证件时发生拥堵,请考生务必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服从考点安排,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
3.入校检查材料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所有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健康承诺书”(只在考生参加首场考试时查验,请在第一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交给考场监考员),测量体温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校园后,请沿封闭考生通道,按照指示标识直接前往考试大楼,不要在其他区域活动或逗留。
排队过程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完成身份验证、体温测量等检查,排队过程中请保持间距,注意防寒保暖。体温异常者(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方式或其他设备复测。
(二)进入考试大楼及考场
进入考试大楼时,考生须佩戴口罩,有序排队,通过体温检测仪,体温正常者可继续前行前往考场。
考生进入考场前,将进行考生信息核对和违禁物品检查。考生应避免穿戴或携带有金属材料的衣物、饰品、金属腰带、金属钱币等。建议考生当天不要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场前,考生须将手机关机(同时关闭闹铃等带有自动唤醒功能的软件),交于监考员统一管理。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若发现考生携带有手机等违禁物品的,不论是否开机或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均按考试违规进行相应处理。
(三)考后离场
第一教学楼考生:按入场路线原路返回,从学校西门北侧出入口离开考点。
第二教学楼考生:按入场路线原路返回,从学校西门南侧出入口离开考点。二教考生中午可在考试大楼内用餐及休息,也可按入场路线原路返回离校。
第三教学楼考生:按入场路线原路返回并离开。
(四)休息场所
第一教学楼考生:为全力保障考生需求,12月24-25日每场考试开考前,在第一教学楼参加考试的校外考生可按“校外考生休息路线”至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休息,学校提供饮用热水及小型超市售卖服务。超市可容纳购买人数有限,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充足个人食品、必备物品。请考生休息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第二教学楼考生:二教考生中午可在考场内用餐(此楼设有盒饭售卖点,仅针对二教考试的考生),也可按入场路线原路返回。每场考试开考前,考生可提前进入考试大楼休息。如在楼内休息用餐,仅限在考场内,禁止随意四处走动。
第三教学楼考生:考试结束后可前往学校开放的餐厅自行购餐。
四、考场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进入考场后,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
(二)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及时领取手机等个人物品,注意个人财产安全,有序离场,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不得拥挤。除在第二教学楼参加考试的考生外,不得在考场内滞留。
五、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疫情防控所需口罩及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是否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并关闭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注意关闭手机闹铃等功能),交考场工作人员放置在指定位置代为保管。考试开始后,发现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的,无论开机与否,均按“考试违规”处理。
除考生《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注明可以使用不具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的考试科目外,其他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八)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九)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一)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说明
本考点的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和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bjut_yanzhao)最新通知及公告信息,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七、联系方式
电话:010-67392533;
电子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