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考试,大家需要提前关注一下各院校的考点安排,如果时间允许,最好提前到考场“踩踩点”,计算一下路上的时间,如果离着比较远的同学,也要考虑提前订房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考研考点考前公告”,供大家参考。
考研倒计时,冲刺刷真题!
116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考前公告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我校考点发布的考试公告等内容,并做好各项考试准备。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附件 1),违反考场规则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附件 2)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3 、防疫须知:考生应严格遵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考生防疫须知,并于第一场考试入校时上交《北京市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 3。
4 、考试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 25 日 08:30 - 11:30,14:00 - 17:00。
5、 、 封楼:综合教学楼、科研楼、学 19 楼、教 1 楼:12月23 日 18:00 - 25 日 18:00 封闭。科研楼一层大厅 12 月25日 14:00 之前封闭。
6、 入场时间: :校外考生上午 7:00,下午 12:30 从学校东北门进入,上午 8:45,下午14:15 后关闭学校东北门,禁止外校考生进入校园。校内考生上午 7:30,下午13:00 从综合教学楼西门进入,上午 8:45,下午 14:15 后关闭综合教学楼西门。
7 、入场所需证件及要求:所有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
份证件、“健康承诺书”(只在考生参加首场考试时查验,后续不再查验)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参加考试,高于 37.3℃请到考点设置的体温复检室进行体温复测,仍不合格的,服从考点安排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中 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 口罩。
8 、查询考生 考场号:由于疫情原因,校外考生不可提前来校查看考场分布。考生可于 12 月 23 日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考场号并截图保存 。考场二维码、考生具体考场安排、教室休息 室 等 将 于 12 月 23 日 在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招 生 网 站
(https://bm.cugb.edu.cn/yjsyzsb/)、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公布!
9 、考务办公室设在综合教学楼 101、科研楼 306、学 19楼207,教1楼 319。
10、 、考试期间气温较低,考点地区交通可能出现拥堵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禁止外部车辆进入),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选择好出行工具,考生须在每科开考前 30 分钟到达考点。
11、统考科目答卷全部采用答题卡作答,统考科目答题卡选择题使用 2B 铅笔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12、考生下载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地点等信息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13、考生进入考场后,认真核对试卷、答题卡和考生姓名、考生编号、逻辑考场和座位号等基本信息。
14、考生一定要按照监考员的指令完成各环节的操作,如填涂姓名、考生编号信息点,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凡因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不按规定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5、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统考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自命题考试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和简单的绘图工具等,参见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无相应说明的视为不允许使用。
16、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如发现携带,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
17、考生进入考场前需要进行“金属探测器”安全检查。为了保证顺利通过“金属探测器”安全检查,建议考生不要穿带有金属物质的衣服或物件。
18、本考点考试过程中全部考场启用“高清视频音频监控系统”,使用“监考大师”、“第二代身份证鉴别仪”等设备监测考场环境,对于疑似违纪考生,监考或工作人员在不影响其它考生答题的情况下,有权对疑似考生进行询问、质疑和留取影像等资料。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则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风考纪教育公告
1、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2、认真学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3、不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4、严厉打击参与“枪手”替考活动的行为。
5、严厉打击使用电子通讯作弊工具的行为。
6、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将其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严重作弊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违规类型及处理办法
违规行为类型及代码 处理办法
5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5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5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5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5.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
序的行为的;
5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5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5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标记信息的;
5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6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6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6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6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6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考试材料的;
67.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6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的;
6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7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7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7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7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76.组织团伙作弊的;
77.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78.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79.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8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8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8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8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85.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 1: :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
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
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
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
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
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疫情防控所需口罩及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
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
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
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
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
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
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
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
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
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
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
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后
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
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
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
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
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
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
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
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
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
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
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
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
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