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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非法人组织是指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体。非法人组织具有下列特征:(1)是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2)有自己特定的经营范围;(3)有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或经费;(4)有组织的代表人或管理人;(5)须以非法人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
对于合伙债务,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国的出资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的变更
合伙企业的变更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主要包括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两种情形。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企业的类型
我国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又可以分为一般的普通合伙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民事主体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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