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2019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相关要求发布如下。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类型 | 学科门类 | 总分要求 | 单科要求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 课一 | 业务 课二 | |||
学 术 学 位 | 经济学[02] | 345 | 50 | 50 | 90 | 90 |
法学[03] | 320 | 50 | 50 | 85 | 85 | |
文学[05] | 350 | 50 | 50 | 90 | 90 | |
理学[07] | 305 | 45 | 45 | 80 | 80 | |
工学[08] | 305 | 45 | 45 | 80 | 80 | |
工学照顾学科 [0801][0815][0828] | 300 | 45 | 45 | 80 | 80 | |
农学[09] | 300 | 45 | 45 | 80 | 80 | |
管理[12] | 345 | 50 | 50 | 90 | 90 | |
专 业 学 位 | 金融硕士[0251] | 350 | 50 | 50 | 90 | 90 |
工程硕士[0852] | 290 | 45 | 45 | 80 | 80 | |
农业硕士[0951] | 280 | 45 | 45 | 70 | 70 | |
兽医硕士[0952] | 320 | 50 | 50 | 85 | 85 | |
风景园林[0953] | 300 | 45 | 45 | 75 | 75 | |
工商管理[1251] | 180 | 管理类综合100,外语50 | ||||
165 | 管理类综合95,外语45(适用于提前批面试成绩优良者) | |||||
公共管理[1252] | 165 | 管理类综合100,外语45 | ||||
会计硕士[1253] | 225 | 管理类综合135,外语65 |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 在报考学科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各降10分 |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在报考学科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各降10分 |
说明:1、上表为我校基本复试分数要求,生源充裕学院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不得低于120%。报考该类学院的考生须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学院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由各院近日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要资料。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4、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根据学校公布的复试要求进入复试,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2日前向报考学院(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工作安排
3月8日后各招生学院(单位)发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月15日-4月5日组织复试、调剂、录取相关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在报考学院(单位)网站查询;
3月23日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部分学院和专业办理调剂录取相关手续;
4月5日前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资格审查
1、复试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研招网可下载)、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补修六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结业生可免除)、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原件等相关材料。
3、对于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
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含MBA提前面试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到校医院体检,具体体检时间见各学院复试安排。体检收费及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调剂
校内外调剂都须通过中国研招网网上调剂系统进行,我校会及时公布缺额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及调剂平台发布的信息,并及时进行操作。
对于未被我校录取调剂到其他单位的考生,我校不再寄送试卷等材料,也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学院及招办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七、举报监督电话
研究生院:62732884;学校纪委: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82837456
八、温馨提示
1、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
2、复试期间食宿自理,提醒京外考生根据复试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提醒考生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复试相关证明材料请妥善保管。
4、复试期间将组织体检,提醒考生复试期间健康饮食和良好睡眠。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