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所自主划线院校:天津大学2016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2022.06.21 08:18

  Ⅰ学术型

学科代码

学科门类名称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01

哲学

50

90

340

02

经济学

55

90

365

03

法学

45

90

350

04

教育学

50

180

340

05

文学

55

90

360

07

理学

50

85

315

08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及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

50

80

315

工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

50

75

315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

45

75

305


10

医学

50

180

340

12

管理学

55

90

345

13

艺术学

50

90

340

  II全日制专业学位

学科代码

专业学位名称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总分

025

金融[0251]、资产评估[0256]

50

90

340

0351

法律

45

80

315

0451

教育

45

90

320

0551

翻译

55

90

360

085

建筑学硕士[0851]、城市规划[0853]

50

85

330

工程硕士[0852](不含工程照顾专业及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

50

80

315


工程硕士[085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

50

75

315


工程照顾专业—动力工程
[085206]、水利工程[085214]、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3]

45

75

305


0953

风景园林

50

85

330

1055

药学

50

180

320

125

工商管理(MBA)[1251]、公共管理(MPA)

[1252]、会计(MPAcc)[1253]、工程管理(MEM)[1256]

50

100

170

工商管理(MBA)[1251](提前批面试)

已通过提前批面试考生,参照国家A类考生线




1351

艺术

45

90

330

  Ⅲ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

专项计划类别

分数要求

备注

援藏计划

总分不低于200分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会同各学院共同安排,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复试程序参照学校复试安排执行,由学院通知上线考生并安排复试

少民骨干计划

全国统考、法硕联考:总分不低于245分


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47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全国统考、法硕联考:总分不低于200分


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20分



单独考试

总分不低于300分


  附注: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达到所报学院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限定在200%以内,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学院网页上。

  2、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6年3月17日全天 北洋园校区1895楼A308,3月17日下午、3月18日全天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具体安排请看各学院复试办法。缴费开通时间为3月14日。复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至3月22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具体安排。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6日—18日,具体办法请查阅复试办法。

  4、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6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