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际商务硕士考研:关税的定义与种类
2022.04.13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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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国际商务硕士考研:关税的定义与种类

  关税的定义与种类

  (一)关税的定义

  关税(tariffs;duties):进出口商品进出一国关境时由该国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收。关税与其它税收一样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预定性的特征。

  关税与其它国内税的区别:

  第一,关税的征收客体是进出口货物;

  第二,关税的课征主体是进出口商或进出口物品所有者;但又是一种间接税,即关税是由进出口商支付,而最后作为成本转嫁到货价上由消费者承担。

  第三,关税具有涉外性质,是政府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关税的作用:

  ①保护国内市场:通过关税削弱国外产品的竞争力,保护本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②保护本国幼稚工业:对本国正在发展的工业,起到保护的作用。

  ③调节产业结构:可以通过不同的关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

  (二)关税的种类

  1.按征税对象区分

  进口关税(import duties):由进口国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出口关税(export duties):由出口国海关根据海关税则在本国商品输出时对本国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过境税(transit duties):对通过本国关境(或领土)的外国商品向有关进口商或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2.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区分

  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税率一般较低。

  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旨在保护本国产业发展而征收的关税。税率一般较高。当税率高至使国内价格与世界市场价格之差消失甚至进口品价格高于本国同种产品价格时,可以使得进口行为无利可图而停止,这种关税称为禁止性关税(prohibitive duties)。

  收入再分配关税(redistribution tariff):用以调节国内各阶层收入而征收的关税。

  3.按征税方法区分

  从量税(specific duties):按商品实物计量单位如重量、数量、长度、容量、面积来计征的关税。

  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商品从量税。

  从价税(advalorem duties):按照商品价值(价格)计征的关税。即按进口商品价值或价格总额抽取一定比率的关税,或者说税率表现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百分比。从价税的征收首先要由海关确认或确定商品的价值或价格作为完税价格,这个确定商品完税价格的过程叫做海关估价。

  从量税和从价税各有特点:

  ①从价税比较公平:税额随商品价值大小变动而单位价值的税负不因商品价值大小而变动。

  ②从量税具有累退性质,进口商品价值越高,单位价值的关税负担就越轻。

  ③从价税的保护作用比较明显,在通货膨胀时尤其如此;但从量税在价格上涨时其保护作用降低。

  ④从价税征收起来比较复杂,要经过估价;从量税则简便易行。

  复合关税(compound duties),也称混合关税(mixed duties):从价税和从量税结合在一起的关税,即对同一种商品既征从价税又征从量税。

  从价税适合于制成品,它随着商品价格的涨落自动调整,保护程度不受价格变动影响;而从量税适合于标准化的大宗产品。大多使用复合关税的情况是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这时的从价税可能是一种补偿性关税(compensatory duty),即补偿产品中包含的原材料(按本国税则)应征而未征的关税

  4.按关税的特定作用区分(特别关税)

  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指对进口产品在按海关税则正常税率征收关税之外加征的为特定目的而设的额外关税。有以下一些主要形式:

  (1)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对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是抵制外国商品倾销,保护本国生产和市场。

  (2)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ies):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补贴或奖金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不公平竞争。

  (3)报复关税(retaliatory duties):相应于被认定的外国针对本国的贸易行为而对该外国商品的进口征收加重性或惩罚性关税。

  (4)差价税(variable levy)、差额税:按照进口价格和国内价格的差额征收的关税。差价税没有固定税率,税额随国内外价格差额的变动而变动,在这个意义上,差价税也是一种滑动税。差价税与滑动税的区别就在于税额是否等于价格差额。

  (5)季节税(seasonal duties):对有季节性特征的商品如鲜活、果品、谷物等制定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税率,适用于不同的季节。旺季采用高税率,淡季采用低税率,目的是平衡市场供求。

  (6)优惠关税(preferential duties):对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①最惠国关税(most-favoured-nation duties):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所征收的关税,关税税率由最惠国待遇协定规定,可以是单方减让的关税,也可以是相互减让的关税。

  ②特惠关税(special preferential duties):对特定的从某些国家(地区)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③普惠制关税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承诺的、根据给惠方案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普遍给予关税优惠的待遇。普惠制的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性的、非互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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