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有哪些
2022.03.28 15:36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①-⑤条学业要求之一的,按本科毕业身份报考。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获得市厅级(含)以上科研奖项(排名前三);

③作为主持人获得市厅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并结项;

④以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家专利一项;

⑤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咨政建言获市厅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厅级(含)以上相关部门采纳。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四)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四)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本简章第三条第(四)款第3点所述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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