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参见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符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