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并通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身份报考。
② 报考需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有一项专利申请受理证明(排序前五名)或者有一项地市级(厅级)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排序前五名)。
③ 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特定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 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第1、2、3项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2022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