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身份报考(仅限我校招收的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同意,并及时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截至2022年9月),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2022年我校招收单独入学考试考生重点面向国防军工等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8.部分学院招生专业对考生有专业背景要求,请注意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9.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未给出加试科目的学科,不招收考生。
10.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