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医科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
理学[07] | 270 | 34 | 51 |
医学[10] | 289 | 38 | 114 |
中西医结合[1006] | 289 | 37 | 111 |
管理学 | 249 | 30 | 45 |
专业学位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 | 289 | 38 | 114 |
社会工作 | 311 | 41 | 62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249 | 30 | 45 |
达到国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复试分数线及以上,可申请进入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达到国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复试分数线及以上,可申请进入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类考生均可按规定参加我校复试。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进行公布(见附件),我校不再单独寄发书面”。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020广西医科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实际,我校为国家二区招生单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专业且达到国家B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自动获得复试资格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理学[07] | 278 | 37 | 56 |
医学[10] | 290 | 39 | 117 |
中西医结合[1006] | 290 | 38 | 114 |
管理学 | 335 | 46 | 69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248 | 30 | 45 |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 | 290 | 39 | 117 |
社会工作 | 315 | 43 | 65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248 | 30 | 45 |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
达到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复试分数线及以上,可申请进入复试。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达到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复试分数线及以上,可申请进入复试。
六、单独考试考生
达到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复试分数线及以上,可申请进入复试。
我校复试调剂工作目前尚未启动,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及调剂相关事宜,请广大考生继续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我校将另行公布后续相关信息。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8日
2019年广西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B类考生分数线以上者,均获得我校的复试资格。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且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以上者,均获得我校的复试资格。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仅限两类情况:①报考地处B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应届毕业考生,只能进行定向培养方式就读。修业期满后,必须按照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及毕业当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具体就业政策,服从就业安排,在广西区内就业。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往届毕业考生,只能进行单位定向培养方式就读,考生必须与报名时填报的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修业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单位必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达到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以上,可申请进入复试。
单独考试考生:达到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以上,可申请进入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48分者,可申请进入复试。
2018年广西医科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1)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B类考生分数线以上者,均获得我校的复试资格。(2)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且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以上者,均获得我校的复试资格。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仅限两类情况:①报考地处B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应届毕业考生,只能进行定向培养方式就读。修业期满后,必须按照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及毕业当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具体就业政策,服从就业安排,在广西区内就业。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往届毕业考生,只能进行单位定向培养方式就读,考生必须与报名时填报的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修业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单位必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达到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以上,可申请进入复试。
单独考试考生:达到国家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以上,可申请进入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45分者,可申请进入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