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㈠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竞赛组织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法律专业学位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培养单位同意证明材料,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准予考试。
6.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北华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说明。
㈡报考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各项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㈢报考我校教育管理、竞赛组织、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第 1.2.3 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㈣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仅限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