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MEM,专业代码125601)的考生需要大学本科毕业后至少有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需符合:
(1)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18年7月30日前大学本科毕业);
(3)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需提供本人第一作者已发表的报考专业学术论文或工作期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的扫描件),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报考单独考试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考生务必按照下列说明选择:
招生单位:1141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报考点:116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考试方式:23单独考试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考试科目: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66单考英语,666单考数学
专业课:煤矿开采学(能源与矿业学院矿业工程)
矿井通风与安全(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安全工程)
选矿理论与实践(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矿业工程)
(四)除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外,其他全日制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章程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录取后,学校与考生本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具体报考条件及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八)我校与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简章、我校与国家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联合培养简章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