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考生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 已进修完 6 门或 6 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要求
1.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 公共管理(MPA)、125601 工程管理(MEM)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具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具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受上述专业、课程进修及论文要求)。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少数民族,符合我校招生指标限定地区要求,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就业/工作。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部队相关规定办理,遵守保密规定,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后果由本人承担。
5.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在职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6.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