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的考生已经开始复习,考生必须具有广阔全面的专业知识、扎实的基础和有效的,尤其要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研究等大纲所规定的基本内容,才能轻松应对考试,考研教育学栏目为各位考生提供“2023教育学考研备考:教育构成要素”相关考研知识点,希望能对各位2023考研的考生有所帮助,一起来看~
(一)关于教育构成要素的诸种观点
关于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学者们的观点还不一致,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要素说、四要素说、五要素说和六要素说。
一是三要素说:
南京师大教育系编的《教育学》认为,教育活动的要素有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受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和教育影响(是教育实践活动的手段);
王道俊、王汉澜主编的《教育学》把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分为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措施(包括教育的内容和手段);
陈桂生先生在其著作《教育原理》中把教育活动的要素分为教育主体、客体和教育资料。
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的《教育学基础》中认为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学习者和教育影响。
二是四要素说:
即把教育活动的要素分为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
三是五要素说:
这种观点认为教育是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方法、教育内容、教育环境构成。
四是六要素说:
这种观点认为教育应该是由六大要素构成的,即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途径和教育环境。
(二)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
教育的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1.教育者:
“教育者”就是从事教育活动的人。一个真正的教育者必须:有明确的教育目的,理解他在实践活动中所肩负的促进个体发展及社会发展的任务或使命。那些偶尔对学生的身心发展产生影响的人,不能称其为教育者。所以,教育者意味着一种“资格”,是能够根据自己对于个体身心发展及社会发展状况或趋势的认识,来“引导”、“促进”、“规范”个体发展的人。因此,“教育者”这个概念,不仅是对从事教育职业的人的“总称”,更是对他们内在态度和外在行为的一种“规定”。这样才能从“类”和“质”两方面来把握这个概念。
2.学习者:
这里使用“学习者”的概念而不使用“受教育者”或“学生”这两个概念,是因为“受教育者”是一种比较被动的存在,而比起“学生”来说,“学习者”是一个更能概括多种教育对象类型的词汇。
比起教育者来,学习者有其自身的特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目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学习背景或基础,并由此影响到各自的学习兴趣、能力或风格;不同的人在学习过程中所遭遇的问题与困难不同,进行有效学习所需要的帮助也不同;不同的学习者对于自身学习行为反思和管理意识与能力不同,从而影响到他们各自的学习效率和质量。因此,学习是一种高度个性化的活动。
3.教育影响:
教育影响即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作用于学习者的全部信息,既包括了信息的内容,也包括了信息选择、传递和反馈的形式,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从内容上说,主要就是教育内容、教育材料或教科书;从形式上说,主要就是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正是教育内容与教育形式的统一所构成的教育影响,使得教育活动成为一种区别于其他社会活动的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实践活动。
上述教育的三要素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规定,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实践活动系统。各个要素本身的变化,必然导致教育系统状况的改变。不同教育要素的变化及其组合,最终形成了多样的教育形态,担负起促使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性化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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