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2021.09.17 07:49

  安徽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22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具有当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详见《安徽大学2022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安徽大学202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奖助政策

  1.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待遇8000元/人。

  2.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

  四、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ahu.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2.9月28日推免生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收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4.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我校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复试日程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复试日程及复试形式由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确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

  5.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

  (2)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

  (3)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

  (4)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6.对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7.对拟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8.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的报考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咨询及监督

  1.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的咨询工作,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电话:0551-63861850,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行政楼A508-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校纪检监察部门对2022年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

  附件:

  各培养单位招生联系方式


院系所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哲学学院
夏老师
65108309
经济学院
张老师
63861175
法学院
张老师
63861289
社会与政治学院
汤老师、杨老师
638617626295034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朱老师
63861910
高等教育研究所
许老师
65107265
文学院
陈老师
65107584
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院
宋老师
65106825
外语学院
马老师
63861191
新闻传播学院
龚老师
63861630
历史学院
付老师
6386123965107374
徽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研究院
陈老师
65108428
商学院
从老师
63861506
管理学院
王老师
65108858
艺术学院
郑老师
63861249
数学科学学院
李老师
63861952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蒯老师
63861637
化学化工学院
梁老师
63861152
生命科学学院
廖老师
63861281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周老师
6386178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游老师
63861732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周老师
6295017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窦老师
63861131
物质科学与信息技术研究院
续老师
62950161
互联网学院
徐老师
65108050
人工智能学院
陈老师
62950232
集成电路学院
彭老师
6386195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朱老师
63861992
联合培养(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闫老师
65592439
联合培养(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
江老师
62391682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