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考试大纲
一、考核要求
本专业考核是为高等院校招收艺术硕士音乐领域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专业复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教育》的专业技能与技巧及音乐表现力和音乐教学的能力。
二、考核评价目标
《音乐教育》研究生考试的内容除了对专业主科演奏或演唱的技能与技巧的考核之外,还应包括对作品的理解、诠释及音乐教学的要求。
1、熟练地掌握《音乐教育》的专业主科演奏或演唱技能与技巧。
2、熟练地进行音乐课堂教学。
三、考核内容
1、主科演奏/演唱作品三首(中外不限、体裁类型不限);。
2、自选中小学音乐教材中的任何一课教学内容进行说课,时间5-8分钟,需准备说课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