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06.04 10:12

  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组织机构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北京语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校表现良好并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1.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2.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四、报名

  1.考生通过所在学部(院系)统一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确认并签字;学部(院系)综合考察学生思想品德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各学部(院系)于2021年5月28日之前,将学生报名材料及《北京语言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统一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五、测试和录取

  1.报名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资格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档。

  2.专业资格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本科期间绩点(GPA)总分进行录取。绩点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考察考生本科在校期间的学业水平和奖惩等情况择优录取。

  3.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时将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时将不予录取。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4.录取结果经学校审议通过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和复查

  1.学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和《北京语言大学中国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来校报到。

  2.学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和住宿

  1.学费为5000元/人/年。

  2.学生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提供住宿。住宿费最高1200元/人/年。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10-82303943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10-82303020

  本科招生网:http://zsb.blcu.edu.cn

  九、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或有其他本简章所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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