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关于2021年拟录取硕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通知
2021.05.11 15:27

  

  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安排,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1)全日制考生:如需签订定向协议,自行下载填写提交。

  (2)非全日制考生: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 “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规定,鼓励所有非全日制考生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定向协议。

  2、所有拟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填写完整并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5月6日前直接交到或通过EMS邮寄到本人拟录取学院,各学院通讯地址见附件2。

  3、各学院于5月7日将收到的定向协议整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盖章并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者一律按非定向录取,毕业时按非定向就业。已经提交定向协议的按定向录取。拟录取结果一旦上报录取类别不再变动。在校期间及毕业时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4、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档案调取、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另行通知。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5日

  附件详见http://gra.henau.edu.cn/a/zhaoshenggongzuo/20210425/3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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