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1.03.25 11:19

                重庆大学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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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精神,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指标数为45名药学专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其中已录取学术型推免生8名),不包含少高和退役士兵。

  二、招生原则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资格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详见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42.html),学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闫海龙,凌明

  副组长:周余斌

  成 员:贺耘,张敏,王晨晖,薛伟伟,贾沂伟,蔡慧,陈雪

  另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 复试方式:

  我校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

  考生在复试系统实行账号实名制,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独自在封闭空间内进行面试。学院会对考生进行身份和环境检查,全程随时检查考生所在环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如因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2)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笔试口试化)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1.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外语听说能力,满分20分。

  测试方式:面试老师当场随机在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题库中抽选1-2道题做为考核内容,考生根据题目要求现场作答。

  测试时间:4分钟

  2.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具体考核内容为有机化学和药剂学,满分为40分。参考书目:《有机化学》主编李艳梅,第二版,科学出版社。《药剂学》主编潘卫三,第一版,化学工业出版社。

  测试方式:考生当场随机从考试题库中选取考试试题,考核试题包含2道问答或陈述题,考生根据题目要求现场作答。

  测试时间:8分钟

  3. 思政品德及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思政品德、创新能力、学科前沿、研究方法、科研潜质等,满分为40分

  测试时间:8分钟

  (3)复试时间及流程

  1. 复试时间:2021年4月1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请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候考。请所有考生加入QQ群(药学院2021年考生群)696704090。

  2. 复试当天,通过复试系统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教师面试小组(5 人以上),核查学生身份及面试环境,开始面试。

  (4) 复试材料:

  请考生于3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cqu20200426@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均为:考生姓名+初试成绩。

  1.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 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 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附件1);

  5. 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 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8. 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6)收取复试费: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25 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

  (7)体检:

  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于4月底前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cqu20200426@163.com,学生入学时在校医院进行复检。

  四、调剂

  学院2021年不接收调剂考生。

  五、录取工作

  1、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于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无误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2、成绩计算及排序方式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3)总成绩排序

  最终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遇同分,依次按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总分排序。

  3、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历任一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4、学校于规定时间内发录取通知书。非定向考生必须是人事档案已调到学院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定向考生须在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452。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相关规定执行。此细则由药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70。

  重庆大学药学院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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