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学术型硕士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刘炳胜 张玲
副组长:刘渝琳 张鹏 袁晓浩
成员:李志 罗章 彭小兵 蒲艳萍 陈升 陈立泰 吴光东 汪涛
工作人员:刘红 肖干
(二)复试考核小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学院专任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考核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
二、招生原则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我院公共管理、理论经济学、心理学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不进行二次划线。
四、招生计划名额
目前学校下达我院招生录取计划数如下:
1.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招生名额50名
(其中已录取推免生26名)
2.全日制理论经济学专业招生名额32名(其中已录取推免生18名);
3.全日制心理学专业招生名额3名(其中录取推免生0名);
五、复试形式及规则
1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考生在复试系统实行账号实名制。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独自在封闭空间内进行面试。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院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官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远程复试要求
(1)考生复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复试全程严禁除考生本人外的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一经发现有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取消面试资格。
(2)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口罩等遮挡面部,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3)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复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4)考生应保证在整个复试过程中的严肃诚信,对所有材料、语言表达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由他人制作材料、侵占他人成果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过程中若考生一端出现网络设备问题,考生需自行承担后果。
3复试规则
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六、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材料审查
请考生将所有扫描件(按如下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在3 月 25号下午5点前发送到指定邮箱ggxs@cq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复试时间
公共管理复试面试时间:3月30 日(星期二)09:00开始
经济学复试面试时间:3月30 日(星期二)09:00开始
心理学复试面试时间:3月30 日(星期二)09:00开始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请考生提前1小时进入复试系统做好面试准备。考生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三)复试内容
所有考生复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包括英语测试、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面试,分值分别为20分、30分、5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语言表达、综合素质、知识运用能力以及考生外语水平等。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专业知识,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
(四)复试结果公示
复试结果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总成绩后,公示在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由英语测试、专业基础、专业综合成绩加总。
2.总成绩按100分计,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官网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有考生按照初试复试加权后的综合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初试成绩相同,则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额满为止,不接收调剂。
(五)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复试中出现作弊、代考等违反考试、考场规定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5.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6.体检不合格者;
7.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管理规定
(六)复试监督与复议
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在复试成绩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学院咨询电话:023-65102373
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1105 邮箱:ggjw@cqu.edu.cn
(七)收费
复试费150元/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 25 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
(八)体检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在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入学时在校医院进行复检。
其他未尽事宜,按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