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及重庆大学《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共计236 名 (不含专项计划):
①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3名(含已招收的推免生41名)
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63(含已招收的推免生37名)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李和平
副组长: 卢 峰 葛毛毛
成 员: 褚冬竹 谢辉 龙灏 王正 刘骏 翁季 陈蔚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
1、本次复试采用“综合面试+英语口语测评+本科学业成果评价”三部分组成。
2、“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语测评”组合进行,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由面试小组对考生通过该系统在线逐一单独面试完成。考生自我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本科学习概述、发表论文、科研课题、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攻读硕士研究计划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对话,并记录英语口语测评专项成绩。
3、“本科学业成果评价”以考生提交的本科学业成果汇编文件(电子版)综合评判。
4、面试时间:2021年3月30~31 日,具体安排如下:
(1)建筑学、风景园林:3月30日【星期二】 13:00
(2)城乡规划:3月31日【星期三】 9:00~12:00,14:00~20:00
5、成绩公布
2021年4月2日前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复试材料
由于学院对部分学科进行了二次划线,请初试成绩符合对应学科最终划定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我院不邮寄复试通知书,也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上线考生;有疑问请电话咨询65126321、65126327,或实名加群785435881。
上线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于2021年3月27日18:00前(以邮件实际到达时间为准),通过学院指定邮箱(yjb2007@vip.163.com)提交,邮件包含以下三个文件:
(一)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
3、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原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5、应届本科国防生需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个人基本概况(A4竖幅)
1、 基本情况(必选,含个人清晰近照、民族、出生年月、小学至今教育履历、本科院系、本科专业、攻读方向、主要获奖、特长性格等)
2、本科课程成绩单(必选,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3、 攻读硕士阶段的研究计划(必选,要求和格式见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43.html“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附件3)
(三)本科学业成果汇编(版式不限)
“本科学业成果汇编”是反映考生在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能力、专业水平及其他素养的精选集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姓名、本科院校名称
2、 本科课程设计作业展示(3个代表性课程设计作业,需提供指导教师姓名、主要图纸、模型照片等,若为团队完成,必须注明所有成员姓名,并对本人完成部分进行明确说明;跨专业攻读学术学位考生可提供个人本科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完成情况,形式自定)
3、本科参加竞赛情况(竞赛图纸、竞赛概况、获奖情况、参与人员等)
4、本科发表论文参编书著情况(提供杂志或书著封面、版权页、论文全文或书著参编页面等)
5、科研课题(提供课题任务书封面、团队成员页面、主要研究内容、起止时间及主要成果展示)
6、各类获奖证书扫描
7、其他可以展示自身能力、专业水平及其他素养的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视个人情况可包含其中部分内容。特别说明如下:
a. 汇编文件必须完全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
b. 以上材料分别组织为3个独立pdf文件,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兆,命名方式:报考类别简称-姓名-资格审查/基本概况/学业成果,如 “建筑学硕-张三-资格审查.pdf”、“建筑学硕-张三-基本概况.pdf”、“建筑学硕-张三-学业成果.pdf”。
c. 学业成果汇编文件将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与入学总成绩公示时间一致,公示方式将在学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五、复试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为复试环节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其中综合面试50分,英语口语测评10分,本科学业成果评价40分)
(2)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以下权重相加,分专业及类别排序。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 复试总成绩×30%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遇同分,依次按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总分排序。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并提前做好设备测试工作,保证考生形象和声音清晰,以保证复试顺利完成。
2、考生应充分准备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和场所,面试须在封闭、独立、良好光环境和声环境的空间内进行。面试过程手机须全程静音,不得接打电话、查阅资料。面试过程严禁除考生本人外的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一经发现有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面试组有权终止面试。复试过程中若考生一端出现网络设备问题,考生需自行承担后果。
3、考生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4、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复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5、考生应保证在整个复试过程中的严肃诚信,对所有材料、语言表达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由他人制作材料、侵占他人成果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 体检不合格者;
③ 复试中有任何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者;
④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
⑤ 本科学业成果评价低于24分;
⑥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⑦ 同等学力加试两门科目中有一门低于60分者;
⑧ 考试违纪或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7、实行研究生全收费制度,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重庆大学执行以奖励优秀为导向的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全日制非定向统考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金等级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学科、按比例进行分配确定。
七、公示与复议
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官网公示成绩,公示时间为 3个工作日。
学院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形成复议决定。若考生对学院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由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21年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