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2021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硕士招生要求考生名单
2020.10.27 12:04

  选择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1116)的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相关要求,“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且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为确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完成考试,我校对报考考生填报信息进行了核验,现将不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不含其他存疑考生)通知如下。不符合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在我校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请相关考生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及时更改并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本次统计为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报名的考生数据。

  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还将不定期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栏目(http://yjsy.bucea.edu.cn/zs/zstzgg/index.htm)及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公众号(微信号:BUCEA_grad_edu)上公布不符合我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名单,请及时关注。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7日

  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公告》摘要:

  1.报考北京建筑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16)、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2402)、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生单位代码:82403),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应届考生(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

  (2)往届考生(指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②工作单位在京,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在京,且具有网上报名截止前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记录。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相应社保记录(社保卡正、反面,以及在京网上报名截止前连续6个月<含>以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及人事档案在京证明(模板见附件),同时出具本人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工作证明无效)。其中,劳动合同中工作单位信息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人事档案在京证明,劳动合同和个人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需同时具备。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应届考生:就读学校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所属高校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个学期均注册)。

  (2)往届考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户口所在地为北京。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②工作单位在京,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在京,且具有网上报名截止前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记录。此类考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相应社保记录(社保卡正、反面,以及在京网上报名截止前连续6个月<含>以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及人事档案在京证明(模板见附件),同时出具本人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须在有效期内;工作证明无效)。其中,劳动合同中工作单位信息须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人事档案在京证明,劳动合同和个人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需同时具备。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就读学校为北京建筑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1116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或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的网报公告。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应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或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的网报公告。

不符合2021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硕士招生要求考生名单.pdf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