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商业/金融数据分析工程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于2021年招收商业/金融数据分析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双证)(招生领域:工程管理 招生代码:125601)。
一、项目介绍
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学位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工程管理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工程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工程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工程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的专业学位。
商业/金融数据分析是在数据大爆炸及互联网大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新兴学科。当前以商业问题为对象、以数据分析为手段的科学决策已逐渐成为管理者的共识,最近几年,商业数据分析已成为全球多数商学院(管理学院)最新的人才培养方向之一,也是人才最为紧缺的领域之一。
商业/金融数据分析是在洞悉商业问题的基础上,建立分析决策模型,将海量的复杂数据转化为清晰的、对管理有价值的信息,从而帮助企业做出更好决策的学科。因此该方向的主要特点是“商业/金融+数据建模+计算机工程能力”,从而提供程序化的决策支持。与数据科学、大数据等专业方向的区别是更加强调商业背景知识和解决现实商业问题。
商业/金融数据分析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管理基础知识,以商业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数据分析为手段,对商业系统进行建模、预测、决策和仿真,为企业和政府提高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的高级专门人才。该方向具有三大特点:侧重培养学生的“一切决策皆需数据”的商业分析意识;强调系统建模和优化以及实证分析能力的培养;重视算法软件工具的使用,增强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后可在管理咨询、物流、供应链、互联网、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等行业,从事商业/金融系统建模、分析、咨询与决策方面的工作。
二、 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收商业/金融数据分析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双证)5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及考试情况确定)。
三、 报考条件
1. 符合《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入学前,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初试
(一)初试报名
报考该项目研究生可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也可以选择其它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 chsi. com. 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gs.whu.edu.cn)。
网上报名时请在类别中选择“非全日制”、“定向”。
招生领域:工程管理
招生代码:125601
(二) 初试考试
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管理类联考
考试科目: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
确认时间:2020年11月;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以教育部当年要求为准。
考试地点:以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准。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相关通知。
五、复试
考生参加管理类联考,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分数线后,根据相应复试细则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将安排在2021年3月—4月进行。
具体安排届时请见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网站
网址:http://ems.whu.edu.cn/rcpy/zyxw/。
六、 录取原则、拟录取方法和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二)拟录取方法
我校拟定该项目复试分数线,组织复试。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三)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还须通过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预计2021年5月—6月进行)
七、 录取类别、学习形式和学制
(一)录取类别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函。
(二)学习地点与学习形式
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周末学习形式。
(三)学制
3年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学费13.8万,分三次缴纳;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为MEM相关招生政策唯一解释机构。
4.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信息查询与咨询
1、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gs.whu.edu.cn
电话(传真):027-6875412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邮编:430072
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学院网站: http://ems.whu.edu.cn
电话: 027-6875512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A114室
邮编: 43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