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1年推免生复试时间及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闽师研〔2019〕24号)、《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师大研〔2020〕34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 | 备注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14 |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
040103 | 教育史 | ||
040104 | 比较教育学 | ||
040105 | 学前教育学 | ||
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
0401Z1 | 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 | ||
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
078401 | 教育技术学 |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 | ||
045115 | 小学教育(专业学位) | ||
045118 | 学前教育(专业学位) |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 | 1 | 仅用于接收“卓越教师计划”推免生 |
045115 | 小学教育(专业学位) | 30 | 仅用于接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 |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部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推免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我部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二)接收为“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推免生按照相关文件和学校要求执行。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部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部)递交有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0月20日,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部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地点及方式
1.复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复试方式:我部原则上统一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部在研招网的通知。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水平相关证书复印件。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5.个人简历一份。
(五)其他工作安排
学部将根据拟录取推免生的意愿确定导师,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复试内容 | 复试形式 | 分值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面试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外语听说能力 | 面试 | 10%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面试 | 50%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面试 | 40% |
备注: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分数,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或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学部根据复试情况在中国研招网上向待录取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确定拟接收考生名单,并在学部官网(http://jsjyxy.fjnu.edu.cn/)公布。
(二)拟录取的推免生在2021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推荐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四)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部网页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10月3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五)所有申请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联系方式
学部咨询电话及邮箱:0591-22867270,jyxyyjs616@163.com;
学部监督电话:0591-22867343;
学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6楼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