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推免生复试时间
各位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各接收推免生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我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现将我校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和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计划
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布。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50%。
二、接收和复试录取对象
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包括“硕师计划”推免生),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10月17日16:00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
(2)收到我校复试通知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
三、具体安排
1.我校接收推免生申请的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17日18:00。
2.10月18日8:00-14:00,我校将对申请我校推免生进行集中审核,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推免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届时请各位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查情况并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通过系统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取消复试资格。
3.10月18日16:00,我校研招办将汇总拟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名单,并将复试名单发送至各接收推免生的学院。
4.复试报到时间为10月20日10:00-11:00,由各接收推免生学院负责报到工作,具体报到地点见附件一。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复印件。
5.复试时间为10月20日14:00-17:30,由各接收推免生学院组织;具体安排由学院在报到时通知参加复试的推免生。
6.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10月21日8:00-8:30,要求空腹,体检费88元。根据有关规定我校校医院不允许收现金,要求学生用一卡通支付体检费。外校推免生体检缴费方式由报到学院协调解决。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复试的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确定,复试环节要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的考查,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给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要严格过程监管,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做如实记录,并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各接收推免生学院务于10月22日上午将复试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记录及《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由学院保存。
五、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网上公示,同时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学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校有权取消该生的待录取资格。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国家相关规定中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形。
六、其他
1.所有推免生均须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内填报志愿,通过系统接收学校的复试通知及确认待录取,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2.考生复试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3.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11-80786777,联系人:张老师。
4.我校接收免试生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311-80786777 邮箱:yjszsb@hebt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处 电话:0311-80789855 邮箱:jjw@heb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