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2020.10.09 12:07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

  一、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符合招生学院(部、所、中心)的具体要求。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西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z.swu.edu.cn)及各二级招生单位公告。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西南大学2021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接收程序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由各具体招生学院(部、所、中心,以下简称学院)统一安排,同步进行。其接收办法、日程安排一致。

  (一)提交申请

  1.2020年10月12日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

  2.考生需向报考学院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还需提交《西南大学2021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一)及两份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信(样表见附件二)。

  (4)考生需要向报考学院提供的其它材料。

  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需交验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校内各二级招生单位2021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工作细则。

  (二)确定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组织开展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推免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三)复试、录取

  各招生学院于10月20日前对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和安排体检。复试时验证申请者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它辅助材料证件原件。复试办法、程序、方式等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要求,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全程可追溯。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在研招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名单即为正式录取名单。

  未经复试者不予录取。

  针对申请直博的考生,在复试中重点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四、资格复审

  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奖励政策

  1.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

  2.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凡是被我校录取的来自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或在高校同类学科排名前列的推免生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同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其他奖学金的评定。

  六、其他事宜

  1.未尽事宜将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edu.cn)对外发布。

  2.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联系方式:

  邮箱:yanzhao@swu.edu.cn

  电话:023-68252456(自动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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