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点公告
2020.09.29 11:32

  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点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关于做好2021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发〔2020〕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报考点实际,特制定本公告,请考生仔细阅读并参照执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无需重复填报。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本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受理范围及报名要求

  (一)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点受理范围

  1.牡丹江市报考牡丹江师范学院的考生(不含“管理类联考”考生);

  2.牡丹江市报考非医学门类的考生。

  (二)报名要求

  1.所有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本报考点不接收牡丹江市外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牡丹江市)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均不在牡丹江市的非2021年应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3.往届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牡丹江市户籍往届生选择在本报考点报名的,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照片;在牡丹江市工作但户籍未随迁的外市户籍往届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工作证明(须加盖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单位公章,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人事主管联系电话,用于后期核实)和社保缴纳记录(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近3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凡不符合本报考点受理范围的考生,因擅自填报、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和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属于“牡丹江师范学院报考点”受理范围,却不想在本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请自行联系其他报考点。

  6.牡丹江市各高校2020届毕业生且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均不在牡丹江市的考生,须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相应报考点。

  7.牡丹江市报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考生,须选择“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

  8.牡丹江市报考牡丹江医学院、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须选择“牡丹江医学院报考点”。

  四、网上信息确认

  我校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初步为11月4日至11月9日,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关注“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以上未尽事宜按《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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