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法学考研大纲
考试科目名称:法学综合(初试1)
考试内容范围:
法理学
1、掌握法学方法论;
2、熟练掌握法的本体,包括概念、本质、渊源、分类、要素、权利和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等内容;
3、掌握法的历史,包括起源、历史类型、演进及发展,掌握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范畴的辩证关系,理解法治国家与社会治理现代化问题;
4、掌握法的价值体系,包括秩序、自由、效率、正义、人权等价值的具体实现及价值之间的冲突与整合;
5、熟练掌握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的运行环节,掌握法律制度与法律方法。
二、宪法学
1、掌握宪法基本理论,了解宪法的历史发展,熟悉宪法的宪法原则和宪法分类,宪法规范的特点。
2、熟悉宪法制定和实施的程序,掌握宪法实施的保障、违宪审查制度。
3、了解国家基本制度,熟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
4、熟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涵,了解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职责。
三、国际法学
1、熟练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包括国际法的含义、渊源、基本原则、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等内容。
2、掌握国际法主体基本理论,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个人等基本理论。
3、掌握领土法、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外层空间法和国际环境法等基本理论。
4、了解人权、条约法、外交与领事法、武装冲突法、国际法律责任和国际争端解决等基本理论。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 名词(30分)
简答(40分)
论述(80分)
参考书目:《法理学》(第五版)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7月
《宪法学》(第六版),焦洪昌,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5月
《国际法》(第五版),邵津,北京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07月
法学专业(初试2)
考试内容范围:
一、民法学
1、掌握民法概念、调整对象、渊源、效力、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2、掌握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和民事权利变动的制度和一般理论。
3、理解物权一般理论,掌握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法律制度。
4、了解债权一般原理,掌握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法律制度。
5、了解继承权一般原理,掌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产处理制度。
6、掌握人身权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7、掌握侵权责任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8、掌握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制度。
二、经济法学
1、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法律地位,经济法的理念与基本原则等。
2、掌握经济法的主体及相关法律制度。
3、掌握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一般原理以及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银行、证券与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等。
4、掌握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一般原理以及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能源、财税金融、价格、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等。
考试总分:15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 名词(30分)
简答(40分)
论述(80分)
参考书目:
《民法》(第八版),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9月
《经济法》(第六版),刘文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08月
考试科目名称:法学复试综合(复试)
考试内容范围:
一、掌握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
二、掌握商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
三、掌握海商法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
四、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
五、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制度。
考试总分:18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名词(30分)
简答(70分)
论述(80分)
参考书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七版)姜明安,北京大学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3月
《商法学》(第四版),覃有土,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年8月
《海商法》(第四版),司玉琢,法律出版社,2018年1月
《国际经济法》(第四版),余劲松、吴志攀,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6月
《环境法学》(第四版),汪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09月
考试科目名称:民事诉讼法(同等学力加试1)
考试内容范围:
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概念和一般理论,基本原则;
二、掌握民事审判基本制度、主管与管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多数当事人、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诉讼费用与司法救助;
三、掌握第一审普通程序、掌握简易程序、民事诉讼中的裁判;
四、掌握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特别程序、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五、掌握民事执行的理论和制度;
六、了解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考试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名词(20分)
简答(30分)
论述(50分)
参考书目:
《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08月(马工程重点教材)
考试科目名称:公司法(同等学力加试2)
考试内容范围:
理解公司法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股权转让;
三、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份发行转让;
四、掌握公司董事、经理、高级人员的资格与义务;
五、掌握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
六、掌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
七、了解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八、掌握公司法上的法律责任。
考试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3小时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题型:名词(20分)
简答(30分)
论述(50分)
参考书目:
《公司法学》(第二版),郑云瑞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