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部分院系招生条件要求
2020.09.22 18:30

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部分院系招生条件要求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报考文学系(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的考生须符合院系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寄送相关材料。

寄送要求:

1.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材料,材料中须写明考生本人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信息;

2. 考生寄送材料后,需发邮件至对应院系的公共邮箱,邮件内应包含考生本人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及快件单号信息,以便追踪查询快递信息;

3. 报考文学系(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的考生,专家推荐信无固定格式;

4. 报考导演系的考生,专家推荐信须使用固定模板(见附件)。

考生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纳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系统,取消考试资格,初试、复试成绩,录取资格,本人需承担一切后果。

院系具体要求如下:

招生院系

研究方向

报考条件

联系方式

文学系

电影创意与策划

1.提交2万字剧本或小说;

2.一封副教授以上职称老师写的推荐信,写明推荐理由,推荐信需注明推荐人院校、专业、职称信息,推荐人须手书签名。

材料寄到时间:

10.15-10.19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 北京电影学院 文学系

收件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10-82045146

电子邮箱地址:

bfawxx@126.com

电影剧本创作

电视剧剧本创作

中国电影编剧

研究院

国际电影文化与传播

1.一篇译文(附原文)和电影批评论文一篇(5000字);

2.一封副教授以上职称老师写的推荐信,写明推荐理由,推荐信需注明推荐人院校、专业、职称信息,推荐人须手书签名。

导演系

故事片导演创作

1.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专业代码:130306)考生;

2.其他专业的考生,需具备导演独立创作经验及3分钟以上故事短片作品(数据DVD光盘或U盘数据),并需要两名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副教授(或以上)/影视创作领域内相当于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具有突出艺术成就(作品)的影视创作者的书面推荐意见。

材料寄到时间:

10.15-10.19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 北京电影学院 导演系

收件人:亓老师
联系电话:010-82283367

电子邮箱地址:

dodgo@bfa.edu.cn

纪录片导演创作

1.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专业代码:130306)考生;

2.其他专业的考生,需具备导演独立创作经验及3分钟以上纪录短片作品(数据DVD光盘或U盘数据),并需要两名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副教授(或以上)/纪录片创作领域内相当于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具有突出艺术成就(作品)的纪录片创作者的书面推荐意见。

电影导演剧作

1.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专业代码:130306);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专业代码:130304);

3.其他专业的考生,需具备编剧独立创作经验及编剧作品,并需要两名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副教授(或以上)/影视创作领域内相当于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具有突出艺术成就(作品)的影视创作者的书面推荐意见。

导演系

后期导演

1.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专业代码:130306);

2.其他专业的考生,需具备导演或剪辑独立创作经验及3分钟以上故事短片作品(数据DVD光盘或U盘数据),并需要两名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副教授(或以上)/影视创作领域内相当于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具有突出艺术成就(作品)的影视创作者的书面推荐意见。

表演学院

(无需寄送材料)

电影表演创作

报考表演学院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所学专业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2.其他本科专业的考生,专科所学专业为戏剧影视表演。

010-82283424

摄影系

电影摄影与制作

1、本科专业为以下的考生,可直接报名:

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等;

文学:新闻传播学;

工学:计算机专业中的电影制作、新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

2、本科为其他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独立的电影摄影与制作创作经验。报名时,考生需提交本人担任导演、摄影师或特效师等职务的、长度为10分钟以上的视频作品(数据DVD光盘或U盘数据),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完整和真实性。

材料寄到时间:

10.15-10.19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 北京电影学院 摄影系

收件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2283210

电子邮箱地址:

cinematography@bfa.edu.cn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